青巡辦〔2020〕152 號
關于對青島海灣集團公司黨委進行巡察的通知
青島海灣集團公司:
經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并報市委同意,市委第二巡察 組將對青島海灣集團公司黨委進行巡察。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巡察時間及對象
從 10 月 9 日開始,至 12 月 31 日。巡察對象為青島海灣集團公司黨委領導班子和成員,以及其他市管干部。
二、主要任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論述,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深化政治巡察,推動黨中央關于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等重大決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實落地。按照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堅持發現問題、形成震懾不動搖,著力發現和糾正政治偏差,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凈化黨內政治生態,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 展。
三、方式方法
巡察工作的方式方法主要有:聽取工作匯報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組織人事工作、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專題匯報; 與領導班子成員和其他干部職工個別談話;受理反映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市委管理的其他干部和下一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問題以及與巡察工作有關的來信來電來訪等;抽查核實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情況;向有關知情人詢問情況;調閱復制有關文件、 檔案、會議記錄等資料;召開座談會;列席有關會議;進行問卷調查等;以適當方式到下屬單位或者部門了解情況;開展專項檢查;提請有關單位予以協助;市委批準的其他方式等。
四、其他事項
請按照《被巡察黨組織配合市委巡察工作規范》(青廳字
〔2018〕22 號)有關要求,做好巡察前各項準備,配合巡察組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保證巡察工作順利開展。
鏈接:https://pan.baidu.com/s/1vZNT-9Gur9GOzaJQah961A
提取碼:3uk7
復制這段內容后打開百度網盤手機App,操作更方便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