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環境保護部令第42號)等相關文件,現對青島海灣精細化工有限公司(原青島雙桃精細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青島海洋化工有限公司)地塊主要內容進行公示。
青島市平度市新河鎮新河生態化工科技產業基地晉水路1號(原青島雙桃精細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青島海洋化工有限公司)地塊總占地面積477633m2,地塊編碼:3702832260145。地塊四至范圍如下:東廠區(化工廠區)東至海津路、南至晉水路、西至海灣路、北至豐水路,西廠區(熱電廠區)東至海灣路、南至晉水路、西至海浦路、北至復水路。根據全國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初步結果,調查地塊監測結果超過了《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二類用地篩選值和《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中Ⅳ類標準限值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第一款“對土壤污染狀況普查、詳查和監測、現場檢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風險的建設用地地塊,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要求土地使用權人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青島市生態環境局平度分局已下達“關于青島海灣精細化工有限公司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的通知”,青島海灣精細化工有限公司委托青島華益環境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對“青島海灣精細化工有限公司(原青島雙桃精細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青島海洋化工有限公司)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
青島海灣精細化工有限公司,原名為青島雙桃精細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于2011年計劃開展化工中間體生產搬遷,并于2012年在調查地塊進行試生產;調查地塊2011年以前為農田、鹽堿地。搬遷后,青島雙桃精細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于2017年11月合并青島海洋化工有限公司,并于2017年12月更名為青島海灣精細化工有限公司。青島海灣精細化工有限公司主要分為東西兩個廠區,其中西廠區為熱電廠項目負責青島新河生態化工科技產業基地集中供熱;西廠區包括煤庫、渣庫、電廠鍋爐主生產區、危廢庫及兩個石英砂庫等。東廠區主要建設化工類產品包括雙乙烯酮、乙酰乙酸乙酯/甲酯系列、二乙苯胺、吡唑酮、苯胺黑、硅膠、泡花堿、分散染料等的生產裝置。調查地塊中所有管線均為地上管線。
調查地塊共采集69個土壤樣品(含8個平行樣);檢測因子為《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表1中45項基本項目;其中土壤污染物鉛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二類用地篩選值要求。共采集5個地下水樣品(含1個平行樣);檢測因子為《地下水質量標準》(GB14848-2017)基本因子及鎳。地下水污染物總硬度、溶解性總固體、硫酸鹽、氯化物、耗氧量、氨氮、氟化物等超出《地下水質量標準》(GB14848-2017)IV類限值要求,地下水污染物超標與當地地下水水質有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和相關導則指南的要求,調查地塊下一步應開展風險管控工作。